消费日报网讯( 陈中志 梅峰)不断爆出的各种消息令奔驰车品牌和质量陷入尴尬境地。昨天(4月18日),杭州东星行奔驰车4S店(以下简称“4S店”)又起风波,杭州市消保委就绍兴柴先生所在公司2017年花161万购买的奔驰S500轿车展车,因“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有出险记录,被消费者要求退车一事进行了协调。
“奔驰S级(进口) 在2016年7月8号在昆明洲际酒店因车身划痕发生事故,维修内容为前保险盖,前机盖,理赔金额为6400元。”这是柴先生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拉出来关于该车出险记录上显示的内容。柴先生表示,这个保险记录时间是在他们购车之前,而 4s店没有如实告知这一情况,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欺诈销售。
“这辆车开了一年多,期间并没有做过油漆”,柴先生介绍,他是绍兴一家公司的员工,2019年他们公司要换新车,打算将这辆奔驰车卖给杭州的二手市场,而这辆车在二手市场做检测时,被专业检测人员检测出:“这辆车前面的保险杠跟引擎盖是做过油漆”,其后其从保险公司拉出的出险记录也了该车存在修理情况。
当时奔驰4s店告知这辆车是展车,比原价优惠不少,柴先生说,“但没有告诉我们车出过险,如果我们知道这一情况,当时就不会购买这辆车”。
而“4S店”曹经理则认为,当时给客户的告知函上已经写清楚且告知这是“长库龄竞拍车”,且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七八十万元,之所以有这么大的优惠力度,是因为车子跟普通的新车还是有区别的。
“这辆车是2014年生产的,而前两年被厂家当做展车,到全国各地展览,期间会有些小的损伤,等到出售的时候,还要进行全车整备,达到奔驰厂家的交车标准。”对于该车在销售之前的出险记录,曹经理推测可能是在厂家在参展或者其它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
“该车辆出过险,我们当时对客户也只是口头告知,没有书面告知,这是我们工作上的瑕疵,我们也愿意就此问题跟客户进行协商。”曹经理承诺如果该车辆在二次销售时因之前的出险造成损失,他们愿意承担。
现场调解过程中,杭州市消保委投诉处姜莉莉认为,该纠纷的关键在于,销售方在卖车时,未将车辆做过油漆的情况告知消费者。
“这台车厂家之前使用过,具体是做什么用途?之前在哪些地方被修理过?”姜莉莉认为销售方应该将这些情况明确告知消费者。而曹经理却认为,此前已告知过客户这台车为长库龄竞拍车,对于此前厂家具体将该车作什么用途,曹经理表示不是很清楚。
对于4S店提出的“长库龄竞拍车”,杭州消保委沈姓专家表示,“长库龄竞拍车”是指一直压在仓库里,没有卖出去的样品车。
“长库龄竞拍车不是展车,也不是出过险的车。”姜莉莉表示,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要对产品的质量以及店里每一辆车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并在客户购车过程中将车辆情况明确告知客户。”若经营方以对此车先前情况不知情为由未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相关信息,则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消费者提到的“欺诈”问题,姜莉莉认为将该事件定性为欺诈,尚缺乏充分的。“民法对欺诈的定义是:明知道真实情况却故意隐瞒,当事人是否符合这样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的斟酌”。
而作为消费者,在购车之前要对该车辆做全面的了解。“就拿此次调解的消费者来说,他在明知该车是竞拍车和参展车的情况下,也拿到了销售方给出的市场优惠价。消费者在接受了有瑕疵车的前提下,就更加需要了解车辆的性能、用途、维修的途径以及售后服务,包括的系列凭证。”姜莉莉说。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表示会进一步沟通协商,对于消费者当事人提出的,奔驰销售方表示,方逸华有孩子吗会在一星期内给予回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