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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外交的“胜利”这一次将葡萄牙使节挡在城外

※发布时间:2018-10-9 2:18:13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与普鲁士谈判条约时,清朝得知葡萄牙也是“泰西”强国之一。1862年,葡萄牙派其驻澳门总督基马拉士(I.F.Guimaraes)为全权代表前往谈判条约。此时咸丰帝已经去世,奕䜣以议政王、首席军机大臣的名义,与慈禧太后联合执政。在当时中外人士心目中,奕䜣是出名的新派人士。

  基马拉士进京的要求,被清朝。法国参赞哥士耆出面相帮,以基马拉士为其客人为名,邀其入住法国公。奕䜣不敢与法国对抗,只能予以默认。6月13日,清廷命总理衙门大臣恒祺、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与基马拉士进行谈判。此次条约的谈判金字旁的女孩名字极为顺利。中普条约谈判长达4个多月,而中葡谈判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其中法方从中“斡旋”,使得双方的“磨合”速度更快。根据原先的约定,基马拉士作为法国的客人留在,进行谈判,但条约须在天津签订,以示清朝未正式允许葡萄牙人入京。然基马拉士以轮船赶不及为由,要求在首先签订时,奕䜣也让步了。8月9日,恒祺与基马拉士在总理衙门首先在条约上,然后将条约送往天津,13日,崇厚在天津当着基马拉士面,再次在条约上,并填上日期。8月17日,基马拉士乘船离开天津。

  中葡条约的谈判之所以如此爽快,是因为葡方答应了清方的核心条件,即公使不长驻。该约第三款:“大西洋国(当时葡萄牙的称谓)总督澳门大臣,均是大君主钦差使臣,如有紧要事件,可以随时进大清国京师,每年不过一次。除现在大清国大允准钦差驻京外,若嗣后再有另准秉权大臣长住京师,大西洋国公使,若遇方便,亦可照行。”

  除了“公使驻京”外,这份共有54款的条约,给予葡萄牙相当于中英、中法、中美、中普《天津条约》的全部权益。而奕䜣报告签约经过的奏折,将未载入“公使驻京”当做清朝的一大外交胜利。当时清朝上下,没有人发现,该条约危害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这份条约签订后清朝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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